消保委點名林俊傑演唱會:不同地區政策不統一,易誤導消費者 Loading...
資訊  2024-05-09

5月9日,江蘇省消保委發布文娛演出市場專項報告,文中點名林俊傑演唱會退票政策不統一。

文中提到,林俊傑5月25日蘇州場演唱會退票手續費按照時間段分為4個梯次:無條件退票、門票價格20%、門票價格50%、不支持退票。根據其演唱會380-1880元的票價來計算,退票手續費小到幾百大到近千元。

而林俊傑演唱會哈爾濱6月22日場次的演唱會退票按時間分3個梯次:無條件退票、門票價格30%和不支持退票。天津4月13日的演唱會,則不存在無條件退票規則,退票按時間段分為門票價格3%、門票價格30%以及不支持退票三個梯次進行劃分。

同一個歌手的演唱會,不同地區退票政策不統一,容易對消費者造成誤導。根據相關規定,通過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、加重消費者義務的行為,應屬無效條款。

演唱會開始前一周左右就不再接受任何退票申請,退票手續費動輒幾百上千元,各演唱會退票手續費收取標準不統一、不透明等問題,無疑是讓消費者提前支付票價的同時又限制了消費者退票的權利,加重了消費者退票的負擔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以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的相關規定,通過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、加重消費者義務的行為應屬無效條款

由於存在梯次退改,部分演出在首次售票后,會根據退票及一二級市場票品分配情況進行二次、三次售票。目前的梯次退改政策統一適用於所有售票流程,二次、三次售票時的退改梯次的時間與首次售票相同。由於大多無條件退票基本限於首次售票后48小時內,二次售票時往往已過無條件退票時限,此時消費者無法享受完整退票政策,相較於首次購票的消費者,購買迴流票的消費者雖然支付了相同的價格,卻沒有享受到同等的退票權利,可能存在同票不同權的情況。也存在迴流票開售時間晚於有條件退票時限,此時消費者在購票后已無法享受退票政策,需承擔全部票價損失。